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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保险踩雷“侨兴债”且被罚超百万

浙商保险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其前三季度再次亏损2573.48万元,同时公司多位高管人员进行调整,总经理空缺超4年,且山东分支机构年内被罚超百万元暴露其部分内控管理漏洞。

“侨兴债”事件带给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保险”)的亏损仍在继续。据浙商保险公布的最新一期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前三季度,浙商保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23.73亿元,同比缩减28.29%;净亏损2573.48万元。

与此同时,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显示,浙商保险副董事长等多名高管人员进行了调整,但空缺超4年的总经理仍然“难产”。

值得关注的是,违规问题也不容忽视。银保监会官网显示,浙商保险山东地区分支机构因虚列经营费用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超百万元,此外,包括北京分公司在内的11家分支机构因保险合同纠纷等被列为被执行人18次。

针对上述业绩、人事变动、行政处罚等情况,发现网向其发送采访函请求释疑,但截至发稿前,浙商保险并未给出合理解释。

亏损继续 四年多累计亏损21.45亿元

“侨兴债”事件带来的亏损继续。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浙商保险前三季度实现保险业务收入23.73亿元,同比缩减28.29%;净亏损2573.48万元,同比减亏1.05亿元。在偿付能力方面,浙商保险三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4.72%,较二季度下降4.71个百分点;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9.53%,较二季度下降6.55个百分点。

事实上,自2016年“侨兴债”事件爆发后,浙商保险便开始出现亏损的状态。跟踪数据发现,2016年-2020年前三季度,浙商保险四年多累计亏损21.45亿元。

2016年,“侨兴债”爆发,为“侨兴债”提供保证保险的浙商保险也因此踩雷。随后,浙商保险2016年报显示,2016年实现保险业务收入35.02亿元,净利润则亏损6.49亿元,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较上年下降125.59个百分点至96.16%,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较上年下降146.75个百分点至157.06%。

同时,在2016年保费收入前五的险种中,排名前五的险种承保全部处于亏损状态,共计承保亏损6.99亿元。其中,保证保险承保亏损3.68亿元,而此次是保证保险业务最后一次浙商保险保费前五的险种之中。

2017年-2020年前三季度,浙商保险分别亏损9.03亿元、3.76亿元、1.92亿元、0.25亿元。亏损的同时,2017年,浙商保险进行了增资,实际资本增加,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增加至199.77%和263.42%。而随着业务的开展,浙商保险的核心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也在一步步下降,降至2020年三季度的104.72%和159.53%。

除了受到“侨兴债”的影响,净利的亏损或许还跟浙商保险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有关。2016年-2019年,浙商保险保费前五的保险产品累计承保亏损分别为6.99亿元、3.31亿元、4.67亿元、3.65亿元。

其中,车险作为浙商保险的第一大险种,承保长期均处于亏损状态。而令人意外的是,2019年浙商保险的车险业务缩减,但承保亏损进一步加剧至4.04亿元。

多名高管人员调整 空缺4年总经理仍难产

值得注意的是,或许制约浙商保险业绩发展的还有其董高监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公开资料显示,浙商保险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6月批准设立于浙江的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

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在浙商保险董高监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介绍一栏中新增了多名高管。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任志祥拟任浙商保险副董事长,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泓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许志超为拟任董事,目前任职资格待批复。

浙商保险战略市场部总经理黄震、纪检审计部/巡查督导部总经理金乐拟任职工监事,Xiaojiang MA(马晓江)拟任浙商保险总精算师,任职资格尚待批复。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6年6月28日金武被免去浙商保险总经理一职后,浙商保险总经理一职便一直处于空缺状态,至今已空缺四年多。

2016年6月28日金武被免职。随后,浙商保险挖来孙大庆拟担任其总经理,但其任职资格一直未有批复。

2017年12月18日,原保监会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保监罚〔2017〕50号)。处罚决定书显示,自2016年6月起,孙大庆在未获得保监会高管任职资格的情况下,多次参加并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以总公司领导身份在OA中持续多次签批文件等。

令人意外的是,尽管受到行政处罚,但孙大庆仍在浙商保险担任要职。公开信息显示,孙大庆先后任浙商保险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20年4月29日,孙大庆获银保监会批复,任浙商保险监事,出任监事会副主席。

年内罚超百万元 被列为被执行人18次

业绩不如意的同时,浙商保险的内部管理也面临隐忧。

银保监会官网显示,截至10月31日(行政处罚日期),浙商保险山东分支机构已收8张行政处罚决定书,累计被罚112万元,涉及6家分支机构。

具体来看,日照中心支公司,威海中心支公司,淄博市高青支公司、博山支公司和淄川支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被罚;处罚事由涉及编制虚假文件资料,财务数据不真实,虚列经营费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另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浙商保险涉及18项执行标的,执行标的约544.81万元,共涉及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等11家分支机构。

值得一提的是,据相关人士表示,执行标的过多或过高,说明公司可能缺乏配合执行的能力,同时一定程度上反映公司对法院裁判、法律程序的不重视、不配合或不遵守。

当然,浙商保险内控管理有忧但也有喜。银保监会公布的2020年二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显示浙商保险消费投诉呈下降趋势。

2020年二季度,浙商保险总投诉量35件,同比2019年上半年下降66%;其中理赔纠纷投诉量31件。亿元保费投诉量3.89件/亿元,同比下降18%;万张保单投诉量0.57件/万张,同比下降47%。

而对于浙商保险来说,业绩亏损、内部管理漏洞等仍是其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相关业内人士表示,浙商保险应优化资产配置,改善业务品质,增加预期现金流入,优化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记者 罗雪峰 研究员 刘利香)

标签: 浙商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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