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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医保局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近日,市医保局出台了关于“对全市参加职工医保的企业单位缴费部分实行阶段性减半征收”相关政策。

政策规定,自2020年2月起,对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企业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实施减征期间,职工个人缴费及个人账户划入政策不变。

其中,2月份已全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企业,2月份应减征部分将进入待转金冲抵3月份基本医疗保险费;2月份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企业,医保经办机构将按减征标准重新核定2月份缴费计划,参保企业按新计划缴费。

标签: 齐齐哈尔医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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